房屋抵押權設定影響?能否貸款、如何查詢與解除一次告訴你

房屋抵押權設定影響?能否貸款、如何查詢與解除一次告訴你

隨著民眾的金融需求愈來愈多元,抵押權也不再只有銀行房貸這麼單純。從民間貸款、二胎房貸、最高限額抵押到私人設定,各種條件、風險與法律效力截然不同。若不了解抵押權設定的差異與限制,就可能造成房產無法處分、無法轉貸、甚至被迫法院執行。

這篇文章將帶你一次搞懂抵押權的用途、類型、流程、如何查詢,以及解除方式,讓你在辦理貸款或處理房產時更安心、不踩雷。

 

什麼是抵押權設定?

「抵押權設定」是指民眾以房屋或土地等不動產作為擔保,向私人或非正式金融機構(如金主、民間借貸公司)借款,並在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登記;在貸款期間,該不動產所有權人無法完全自由處分房產,若未能依約清償債務,依《民法》第873條規定,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拍賣抵押的不動產並以拍賣所得優先受償。
 

為什麼房子會被設定?

房子被設定抵押權,主要是為了保障借貸雙方的權益,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,確保債權可以獲得保障。簡單來說,就是當借款人無力償還時,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拍賣該房產,並優先取得拍賣所得的款項。

保護債權人的權益

  • 債務人仍可正常使用房子,但債權人擁有抵押權作為保障。
例如小明買房時資金不足向銀行貸款,銀行設定抵押權後,小明仍可和家人入住,但若無法還款,銀行就能依法拍賣房子回收貸款。
 

預防債務人變動擔保品

  • 在抵押設定期間,借款人不能隨意轉賣或處分房子。
  • 確保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時,仍有擔保品可供法拍兌現,保障債權人利益。



抵押權的類型(普通 / 最高限額)
台灣民法規定「物權優於債權」,擁有抵押權的債權人比普通債權人優先受償。如果同一房屋有多位債權人,拍賣所得會依照設定的順位分配。例如:第一順位債權人先收款,剩餘款項再依序分配給第二、第三順位債權人。

抵押權分為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兩種:

普通抵押權

  • 擔保範圍:僅限「現在已經發生」的特定債權。
  • 金額:固定不變,只針對當次借款。
  • 存續期間:依《民法第880條》,即使債權的請求權因時效消滅,抵押權仍可在 5 年內行使,逾期則消滅。
  • 舉例
    • 小美向銀行借 300 萬,設定 300 萬抵押權。若她違約,銀行可申請拍賣房屋,並優先受償該 300 萬及相關利息違約金。

最高限額抵押權

  • 擔保範圍:包括過去、現在與未來所發生的債權。
  • 金額:以事先約定的「最高限額」為上限,範圍內可增貸,不需重新設定抵押。
  • 存續期間:依《民法第881-15條》,即使債權請求權時效消滅,最高限額抵押權仍可在 5 年內行使。超過 5 年未實行,會轉為普通抵押權的效力。
  • 銀行慣例:銀行通常會設定貸款金額的 1.2 倍 作為最高限額,以涵蓋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等。
  • 舉例
    • 小芳設定 2,000 萬最高限額抵押權。若初次借 1,000 萬,之後還了 300 萬,仍可再增貸 1,300 萬(2,000 – 700)。
    • 若小華設定 1,000 萬最高限額抵押權,已還 600 萬,卻違約,銀行最多可申請法拍並求償 400 萬。
比較項目 普通抵押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
擔保範圍 僅限「現在」的特定債權 包含「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」所有債務
擔保額度 固定,設定後不再變動 在最高限額內可彈性增貸
擔保效力 僅擔保原本債權,不含其他債務 在額度內,所有債務都受保障
請求權限制 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有優先受償 超過最高限額的利息或違約金無優先效力
適用情境 傳統、單次性借貸 銀行貸款、需彈性增貸的情境

辦理抵押設定需要的文件

·  準備上述文件
·  填寫登記申請書、契約書
·  送件至地政事務所
·  繳納登記規費(抵押金額千分之一,最低 1,000 元)
·  審查 → 完成登記 → 領取抵押權權利書狀
 

抵押設定自己

  1. 與金融機構或債權人申請貸款

  • 提供土地或房屋作為擔保品。
  • 評估貸款方案:額度、利率、還款年限。
  • 確認自身還款能力,避免未來被法拍。
  1. 簽署抵押權設定契約書

  • 契約內容需載明:
    • 債權金額(貸款額度)
    • 利率、清償期限
    • 擔保範圍(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等)
    • 擔保品資訊(土地號、建號、坐落位置)
  1. 備妥文件至地政事務所申請「抵押權設定登記」

  • 可自行申請,或委託代書/律師代辦。
  • 檢附以下文件:
    • 📄 抵押權登記申請書
    • 📄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(借款契約書)
    • 📄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
    • 📄 印鑑證明(義務人,即所有權人需提供)
    • 📄 戶籍謄本(視地政事務所要求)
    • 📄 雙方身分證、印章
    • 💰 規費繳納收據(依貸款金額,約為千分之一)
  1. 取得「他項權利證明書」

  • 登記完成後,地政事務所會寄發「他項權利書」。
  • 此證明書代表抵押權已正式生效,債權人取得擔保權利。
 

如何查詢房屋是否被設定?

最準確可靠的方式就是申請「不動產登記謄本」,可透過「內政部地政司地政資訊網」用自然人憑證 / 工商憑證登入查詢,謄本上會記載抵押權是否被地政事務所登記。
重點是查看謄本中的「他項權利部」。
  • 如果「他項權利部」是空白的,就表示該不動產目前沒有任何已登記的設定。
  • 如果「他項權利部」有記載,就會顯示相關資訊,例如:
    • 抵押權:會清楚載明債權人、債權金額和設定日期。
    • 地上權:顯示使用他人土地來建築或擁有建物的權利。
    • 不動產役權:例如通行權,意指為了便利自己的不動產而使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。
    • 預告登記:一種防止所有權人隨意處分不動產的限制登記。

如何解除私人設定?

找親友借錢先清償

如果房子因為向外面借錢被設定抵押權,可以先找信得過的親友幫忙湊錢還清債務,然後再去辦理塗銷登記。為了確保雙方的權利,就算只是跟親友借錢,最好還是簽一份正式的借貸合約,這可能會影響親友關係,務必謹慎。
 

以其他房產申請二胎房貸

如果名下還有其他房產,可以考慮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請二胎房貸。這樣做的好處是,能用較低的利息借到錢,清償原有的民間借貸,讓房子解除被私人設定的限制,恢復可利用性。
 

轉貸至銀行或融資公司

可以考慮把原本向私人借錢的抵押設定,轉換成銀行或合法融資公司的抵押設定。這樣做的好處是,利率通常會比較低,而且未來如果需要,也更容易再向銀行辦理轉貸,能有效減輕財務壓力,但債務人的信用狀況必須良好,否則銀行可能不願意承接。

 

房屋被設定是否能貸款?

當房屋或土地已經被設定抵押權,屋主還能不能再申請貸款,必須視「抵押權人是誰」、「房產價值是否有餘額」、「貸款機構的政策」等因素而定。

仍有可能貸款的方式

  1. 二胎房貸

    • 如果房價高於現有貸款餘額,可以以「淨值差額」向特定機構申請二胎貸款,但通常利率較高。
  2. 轉貸/轉增貸

    • 以新的貸款償還原本的抵押,並依需求再提取資金,此方式利率可能更低、還款條件更有彈性。
  3. 找專業貸款公司協助

    • 有些代辦公司或融資公司能規劃「民間設定 → 轉銀行貸款」的方案。
    • 某些公司甚至主打 成數可達 100%利息低不看負債比,但要注意合約細節與合法性。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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