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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?20天內未異議會怎樣?應對與查詢方法全攻略
遇到欠錢不還、對方避不見面,又不想花大錢打官司嗎?
其實,你還有一個更快、更省成本的法律途徑——支付命令。
本篇文章將完整解析支付命令的用途、流程、成功條件、期限,以及收到支付命令時應如何處理,讓你不再害怕法律流程,也不再苦等欠款。
支付命令的效力如何?
重點提醒:
但若對支付命令有疑慮,可循以下內容提出異議:
其實,你還有一個更快、更省成本的法律途徑——支付命令。
本篇文章將完整解析支付命令的用途、流程、成功條件、期限,以及收到支付命令時應如何處理,讓你不再害怕法律流程,也不再苦等欠款。
支付命令是什麼?
支付命令是債權人常用來討債的法律工具,特色是程序快、花費低。只要債權人能提出借據、契約等證明,就能向法院聲請。法院審查後會寄支付命令給債務人,要求在20天內還錢。若債務人沒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就自動生效,效果跟判決一樣,債權人能直接申請強制執行(例如扣薪、扣押財產)。但如果債務人提出異議,案件就會轉進一般訴訟。簡單說,支付命令就像法院替你發出的「催債通知」,比打官司還快。支付命令、強制執行、假扣押的差別
| 名稱 | 目的 | 時機 | 要件 | 法院會做什麼 |
| 支付命令 | 快速取得「執行名義」,證明對方確實欠錢 | 在你想追討欠款時,但還沒判決前 | 必須有明確金錢債權(如借據、本票) | 債權人先拿執行名義 |
| 假扣押 | 保全財產,避免債務人脫產 | 在訴訟中或判決前 | 要提出「將來可能勝訴」的理由,通常法院會要求提供擔保金 | 先凍結財產 |
| 強制執行 | 真正討回債權 | 在判決或支付命令確定後 | 必須有「執行名義」(判決書、支付命令、公證書等) | 讓債權人真正拿回錢 |
如何聲請支付命令?
-
準備文件
- 借據、本票、契約、支票、發票、帳單或其他能證明債務的資料。
-
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
- 可上 司法院官網 下載範例。
- 必須寫清楚:
- 當事人基本資料(姓名、住址、公司登記地址等)
- 請求金額(本金+利息)
- 債務發生原因(如「基於借貸契約」或「基於貨款」)
- 證據資料(借據、契約影本等)
- 法院名稱(債務人戶籍或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)
- 填上 聲請人電話,方便法院書記官聯絡。
-
繳交聲請狀與費用
- 正本一份,並依債務人人數附上同份繕本。
- 費用為 每件新台幣500元。
-
法院審核與送達
- 法院書面審查後,會將支付命令寄給債務人。
- 可能結果:
- 通過 → 發支付命令。
- 補件 → 資料不齊需補正。
- 駁回 → 條件不符可再修正後聲請。
-
等待債務人回應
- 若債務人 20 日內未提出異議 → 支付命令確定,效力等同判決,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。
- 若 債務人提出異議 → 支付命令失效,案件會轉入訴訟或調解程序。
- 注意:若法院三個月內無法送達支付命令給債務人,命令也會失效。
支付命令的效力如何?
- 支付命令效力為15年,債權人可隨時拿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- 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,必須在 3 個月內送達給債務人,若超過三個月無法送達,支付命令會自動失去效力。
- 當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 20 天內沒有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就會自動確定。
- 確定後,它具有和法院「確定判決」一樣的效力,債權人可以憑此 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包括查封房產、扣薪或扣押存款等,不需要再經過冗長訴訟。
- 債務人不能再就同一債務提起訴訟,等於爭議就此劃下句點。
支付命令及流程
Step 1:文件準備與聲請
- 準備支付命令聲請狀。
- 蒐集債務證據:借據、本票、契約、支票、發票等。
- 繳交聲請費 500 元。
- 送交至債務人戶籍地或住所地地方法院。
Step 2:法院審核
法院收到聲請後,可能結果:- 通過 → 核發支付命令。
- 需補件 → 文件不齊或有錯誤,需補正。
- 駁回 → 不符法定要件或債權不合理。
Step 3:支付命令送達債務人
- 送達方式:
- 親送本人簽收(住居所、事務所或營業所)。
- 補充送達(同居人、受雇人、大樓管理員等收件人)。
- 送達期限:
- 法院發出支付命令後 3 個月內未送達債務人 → 支付命令失效。
Step 4:債務人回應(20天內)
- 提出異議(不需附理由):
- 支付命令在異議範圍內失效。
- 案件轉為訴訟或調解程序。
- 未提出異議:
- 支付命令確定。
- 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 → 債權人可取得執行名義。
Step 5:強制執行
- 債權人持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:
- 查封債務人財產
- 扣押銀行存款
- 扣薪
- 拍賣財產
- 強制執行完成後,債務可被清償。
支付命令如何查詢?
在台灣,支付命令的查詢方式會依你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差異,分為「債務人查詢」與「債權人查詢」。債務人查詢
如果懷疑自己可能收到支付命令,但未實際收到法院文件,可採取以下方式:- 向戶籍地或居住地法院查詢
- 支付命令的管轄法院通常為債務人的戶籍地或住所地法院。
- 可打電話或親自到法院的收狀處/訴訟輔導科,詢問是否有以你為債務人的支付命令案件。
- 查詢是否有法院信件
- 支付命令通常以雙掛號寄送,請檢查郵箱,並向家人確認是否有未領取的法院信件。
- 若因地址變動或其他原因無法送達,法院可能會公告。這時可透過法院網站或公告欄查詢。
- 如果債權人提供地址錯誤或你搬家,法院信件可能無法送達,但支付命令仍可能生效(如債權人聲請公示送達)。
- 若有債務疑慮,主動向法院查詢最安全。
債權人查詢
如果你已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想了解進度,可採取以下方式:- 利用司法院網站查詢
- 進入「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」,選擇「裁判書查詢」。
- 選擇「支付命令」類型,輸入姓名、身分證字號或案件編號。
- 查詢結果可顯示案件進度:是否已核發、是否已送達債務人、是否已確定等。
- 向原聲請法院查詢
- 直接致電或親自前往聲請支付命令的地方法院收狀處/訴訟輔導科。
- 提供姓名及聲請日期,承辦人員會協助查詢。
- 注意法院通知
- 支付命令送達後,法院會發通知給債權人。
- 若支付命令已確定或債務人提出異議,法院也會書面通知。
支付命令時效
| 債權類型 | 說明 | 消滅時效 |
| 支票 | 票據債權 | 1年 |
| 特定報酬與費用 | 醫療、律師、會計師報酬,餐飲、住宿等日常支出 | 2年 |
| 定期給付債權 | 薪資、利息、租金、贍養費、退休金 | 5年 |
| 一般借款 | 借款契約、買賣契約、信用卡債等 | 15年 |
- 若債權已經超過時效,債務人可提出「時效抗辯」,拒絕清償。
- 聲請支付命令可中斷消滅時效,聲請日之後,時效重新計算。若支付命令因異議而失效,則視為時效未中斷。
收到支付命令如何處理?
若收到支付命令卻無法一次清償,建議主動與債權人協商,爭取分期付款或調整還款計畫,以避免日後因強制執行而增加額外費用與利息。協商結果務必保留書面協議,作為後續依據。此外,必須注意支付命令送達後的20日內如未提出異議,命令將自動確定生效,債權人即可憑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包括扣薪、扣押存款或查封財產等。但若對支付命令有疑慮,可循以下內容提出異議:
提出異議的時機與方式
- 時機:收到支付命令後的 20日內。
- 方式:書狀提出「異議狀」,可郵寄或親自送達法院。
- 是否需理由:不需要附理由即可提出異議。
- 異議狀內容範例
- 建議附上支付命令影本,確認案號及承辦股別填寫正確。
